【課程介紹】救護技術員(EMT)與醫師、護理師同為法定救護人員,本會為衛生福利部核可之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團體,適合醫療相關行業、救護車司機、各階程教師、觀光局導遊與領隊人員、保全人員、駕駛人員、航空業、工程業等行業與個人,對急救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報名資格】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需相當國中(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課程疑問、團體包班請洽:04-22222411#244 潘專員;wls@redcross.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