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照服務
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照顧是一條漫漫長路,但您不孤單
讓我們牽起您的手,陪您一起走過辛勞的歲月
讓我們牽起您的手,陪您一起走過辛勞的歲月
服務項目
個案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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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評估家庭照顧者的照顧壓力、照顧負荷開案服務,以電訪、家訪進行持續性服務。
居家照顧技巧到宅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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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經過社工聯繫訪談及初步評估後,針對照顧者需求安排護理師、營養師、復健師及教保員等專業人力到府服務。
- 行動不便患者照顧指導(翻身、擺位、拍背)
- 全關節被動運動(中風肢體運動)
- 管路(氣切、鼻胃管、導尿管)居家照顧注意事項
- 清潔舒適指導(口腔護理、身體清潔)
- 皮膚照顧注意事項(基礎按摩、褥瘡照顧)
- 衛教諮詢(營養諮詢、用藥安全)
- 傷口照顧指導
- 社會資源介紹
- 教保指導
心理協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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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照顧者因照顧衍生下列問題,經評估通過後,可協助安排社工師、心理師進行個別協談服務,每人服務上限 8 小時。(定點/到宅/電話)
- 人際互動
- 家庭關係
- 生涯規劃
- 照顧壓力調適
- 過渡時期調適
- 被照顧者逝去的悲傷調適
- 照顧者自我身心調適
照顧技巧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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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家庭照顧者照顧技巧訓練之學習課程。
紓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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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音樂、繪畫、肢體活動、經絡按摩等紓壓方式,提供家庭照顧者放鬆壓力。
支持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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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連續性團體課程,讓照顧者分享、交流,提供情緒支持。
臨時替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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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欲參加本據點活動,但有替代照顧人力需求,本會媒合合格居服人員,於活動期間至家中或活動現場,提供替代照顧服務。
電話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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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志工去電關懷家庭照顧者,以了解其近況並主動提供相關活動資訊給予家庭照顧者參考運用。
休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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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多元化休閒活動,鼓勵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一起參加,提供家庭照顧者及被照顧者獲得正向的交流機會。
專屬休憩空間-談心角落,樂讀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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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專屬空間,提供照顧者一個休憩、放鬆、享受音樂及體驗手沖咖啡的溫馨角落。
照顧者津貼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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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請領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津貼家戶,派遣專員前往評估整體照顧狀況,符合評估者該年度可續領每月身障家庭照顧者津貼;同時專員將視案家需求連結相關服務資源提供案家。
服務資訊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下午 13:00 – 17:00
服務對象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之臺中市家庭照顧者
一、身障家庭照顧者
身心障礙者家庭內最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且依需求評估結果建議使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1條家庭支持服務者。
身心障礙者家庭內最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且依需求評估結果建議使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1條家庭支持服務者。
二、符合且實際領有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之家庭照顧者。
三、精神病人之家庭照顧者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依「社區精神病人收結案標準」評估收案個案之家庭照顧者,以及依需求評估或依高負荷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評估為高負荷之家庭照顧者。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依「社區精神病人收結案標準」評估收案個案之家庭照顧者,以及依需求評估或依高負荷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評估為高負荷之家庭照顧者。
四、長照家庭照顧者
(一)其服務對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之被看護者。
(2)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所訂長照需要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疑似長期照顧家庭對於使用長照資源或由非親屬之他人照顧仍有抗拒與排斥,尚無法取得資格確認,但照顧者經初篩評估已有高負荷情形或經網絡專業人員評估有轉介必要者。
(一)其服務對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之被看護者。
(2)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所訂長照需要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疑似長期照顧家庭對於使用長照資源或由非親屬之他人照顧仍有抗拒與排斥,尚無法取得資格確認,但照顧者經初篩評估已有高負荷情形或經網絡專業人員評估有轉介必要者。
服務區域
第一區
西區、北區、西屯、北屯、南屯
第二區
中區、東區、南區、大里、太平、霧峰、烏日
服務據點
第一區據點
(04)2656-2767
臺中市沙鹿區光榮街 83 巷 62 號
第二區據點
(04)2222-2411 #436
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 145 號 7 樓
聯絡我們
服務專線
04-2222-2411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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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507272
全天候服務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9:00–12:00 13:00–17:00
